【實物資產交易公告】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兩臺機動車輛轉讓項目信息披露
【信息時間:2024-12-05】
閱讀次數(shù):
項目名稱 |
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兩臺機動車輛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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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4]哈產交SW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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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2-05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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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申請與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資產,并委托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哈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本轉讓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本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轉讓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獲得相應批準。 3、本轉讓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材料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本轉讓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本轉讓方義務。 5、本轉讓方負責對委托公開掛牌轉讓項目基本條款的解釋,并承擔相應責任。 6、本次轉讓資產如涉及權屬過戶,轉讓標的競價結束后,本轉讓方將配合受讓方辦理相關權屬過戶。 7、本轉讓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本轉讓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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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概況 |
標的情況 |
1、本次轉讓的黑AG972L、黑AJC632兩輛機動車輛均無重大事故,車輛詳情見標的目錄。 2、車輛交割日前車輛所欠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交割后車輛所欠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所有已經查實的車輛違章罰款及扣分工作轉讓方均已處理完畢,車輛交割前如出現(xiàn)新的車輛違章罰款及扣分繼續(xù)由轉讓方進行處置。 3、自公告發(fā)布日起至公告結束期間轉讓方負責車輛的展示,保證以車輛實際情況全面、真實地進行展示,如出現(xiàn)任何問題由轉讓方承擔責任,轉讓方保證各意向受讓方均可到場了解車輛情況。 4、本次轉讓的黑AG972L、黑AJC632車輛所有人為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其中黑AJC632證載權利人為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公司,根據(jù)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出具的《關于車輛證載權利人與實際權力人名稱不符的說明》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公司為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原名稱,后改為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故黑AJC632車輛實際所有人為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本次轉讓的機動車輛一切資產處置權利由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行使,在車輛轉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問題由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 5、車輛以現(xiàn)狀進行展示和移交,車輛情況由意向受讓方自行判斷,請意向受讓方根據(jù)車輛展示時的現(xiàn)狀自行咨詢相關部門了解過戶事宜及條件,意向受讓方報名即視為已了解過戶的事宜及條件,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對此不作任何承諾。 6、所有標的最終以交割時轉讓方現(xiàn)場指認為準,移交中出現(xiàn)的問題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協(xié)商解決,在與受讓方簽署車輛轉讓《協(xié)議書》后,轉讓方將與受讓方一并前往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xù),具體手續(xù)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所需相關稅、費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包括按規(guī)定應由轉讓方承擔的各種稅、費)。 7、本次轉讓的黑AG972L、黑AJC632未提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視同未交納車輛購置稅,轉讓成交后由受讓方承擔車輛購置稅。8、轉讓方承諾在更名過戶手續(xù)完成后,轉讓方再行交付車輛,如轉讓方在更名過戶手續(xù)辦理完成前將車輛交付受讓方,由此產生了的一切問題由轉讓方承擔。 9、本次轉讓的車輛原有機動車號牌在辦理更名過戶時由相關部門收回,重新?lián)Q發(fā)新的機動車號牌。 10、轉讓方承諾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合法,如有不實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轉讓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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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標的1:黑AG972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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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標的1:10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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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標的2:黑AJC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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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標的2:7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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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值 |
18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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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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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黑龍江中融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報告編號 |
黑中融資評報字【2024】第1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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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或備案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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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清單 |
詳見下方附件下載:轉讓標的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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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說明、重大事項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本次轉讓的范圍以黑龍江中融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中融資評報字【2024】第145號評估報告為準,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相關資料可能有誤,僅供參考。 3、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將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夠對轉讓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 進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內容由轉讓方提供,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對標的所作的介紹說明,僅供參考,不作為哈爾濱產 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對標的品質和數(shù)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轉讓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轉讓標的移交的憑證。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 或轉讓方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轉讓方承擔。 4、轉讓方規(guī)定時間內,各意向受讓方均應到現(xiàn)場了解標的情況,轉讓方負責對標的實際情況全面、真實地進行展示,在展示期間所出現(xiàn) 的任何問題由轉讓方負責承擔,意向受讓方于現(xiàn)場查看時簽署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報名時提交至哈交所。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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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哈爾濱冰燈藝術開發(fā)中心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02127063447Y 法定代表人:王旭海 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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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決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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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行為批準 |
批準單位名稱:哈爾濱冰燈藝術博覽中心 |
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時,不變更公告條件,按照不少于1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后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須參與報價),采取協(xié)議成交方式;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用網絡競價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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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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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讓方須向哈交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4、意向受讓方承諾所填寫的聯(lián)系地址及聯(lián)系人信息真實、準確、有效,哈交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轉讓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 向 該地址送達;如該地址發(fā)生變更,意向受讓方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交所(以郵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 送達的 約定,在變更之日起3日書面通知哈交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哈爾濱產權交易 所按照原約 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受讓方已經收到,如意向受讓方拒收上述法律文書、材料視同已經送。
5、轉讓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轉讓方發(fā)現(xiàn)受讓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轉讓結果無效,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全額扣除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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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交割 |
1、標的車輛的交付由轉讓方負責,在更名過戶手續(xù)完成后,轉讓方再行交付車輛,交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轉讓方負責和受讓方協(xié)商解 決,與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無關。 2、轉讓的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交割,所有標的最終以交割時轉讓方現(xiàn)場指認為準。 3、其他事項由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車輛轉讓《協(xié)議書》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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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 的其他條件 |
1、轉讓標的競價(報價)結束后,受讓方不得以轉讓標的網站公告內標的描述信息為依據(jù)要求轉讓方補齊所有物品或要求退還保證金、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等。 |
交易 |
競價規(guī)則 |
意向受讓方在參與網絡競價前請詳細閱讀并遵照網絡報價須知、受讓方操作手冊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受讓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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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2024-12-06 09:00 至 2024-12-2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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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審核 |
1、意向受讓方注冊報名:意向受讓方應在本項目報名截止日前,登錄網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 實名會員 注冊報名賬戶(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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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交易保證金:2000元/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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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正向多次競價 |
競價階梯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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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時間 |
自由競價時間:2024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24年12月23日 10:00 止; |
限時競價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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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采用協(xié)議方式和網絡競價方式成交,受讓方服務費收取比例均為成交額的5%。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則按500元收取。 |
聯(lián)系 |
標的咨詢 |
展示時間、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qū)電碳路466號,具體位置請聯(lián)系轉讓方。意向受讓方須在2024年12月06日09: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 (工作時間)到標的現(xiàn)場(詳詢公告下方展示聯(lián)系人及電話)進行現(xiàn)場勘察,報名時受讓方須額外提供轉讓方蓋章的《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如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則報名審核不能通過。(提醒意向受讓方注意:如未能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合格的報名材料并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轉讓方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勘察并取得轉讓方蓋章的《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則無法參與該項目,請意向受讓方合理安排時間)。 展示聯(lián)系人及電話:李先生,13836173344 項目聯(lián)系人及電話:唐女士,0451-58700011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時間 ,節(jié)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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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撫順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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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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